1月6日,從山東省政府網站獲悉,《山東省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實施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并印發實施。山東明確,改革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建立健全職工醫保門診共濟保障機制。2024年1月起,在職職工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不再劃入個人賬戶,全部計入統籌基金。
拓展門診用藥保障渠道。支持外配處方在定點零售藥店結算和配藥,將符合條件的定點零售藥店提供的用藥保障服務納入門診保障范圍,施行與定點醫療機構統一的門診報銷政策,年度起付標準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額合并計算。鼓勵將符合條件的“互聯網+”醫療服務納入醫療保障支付范圍,以醫保電子憑證為介質打通慢性病復診醫保線上支付渠道,實現線上掛號、在線復診、在線續方、處方流轉、醫保支付、藥品配送上門等服務功能。
改進個人賬戶計入辦法。個人賬戶計入辦法調整與健全門診共濟保障機制同步實施。在職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劃入本人個人賬戶,標準原則上控制在本人參保繳費基數的2%。2022年年底前,將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計入在職職工個人賬戶部分調減到現行標準的50%;退休人員個人賬戶計入政策保持不變。2024年1月起,在職職工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不再劃入個人賬戶,全部計入統籌基金;退休人員個人賬戶由統籌基金按定額劃入,70周歲以下退休人員,劃入額度統一調整為統籌地區2023年度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2%,70周歲及以上退休人員,劃入額度統一調整為統籌地區2023年度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2.5%。在職轉退休的職工,從次月起個人賬戶按退休人員標準劃入。靈活就業人員按規定享受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個人賬戶政策按本規定標準執行。(節選)